9999js金沙老品牌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06 来源: 745
根据《9999js金沙老品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院【2012】22号)、《9999js金沙老品牌博士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9999js金沙老品牌【2014】05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2024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自主遴选博士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
二、考核程序
4月10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导师组考核,并将经导师、学科负责人签字的《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个人总结(需本人签字)交给班长。
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经导师审核后导出《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签字),由学科导师组根据课程成绩、科研能力和助研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4月12日前,各班班长收齐《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个人总结纸质材料后交学院319室(研究生科)。
三、延期考核
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博士生本人填报“9999js金沙老品牌博士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点此下载),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4月12号前递交给学院研究生科,经学院博士生综合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
研究生院要求及新系统操作指南详见:https://webplus.zju.edu.cn/_s950/2024/0229/c61748a2882793/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