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批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5-08 来源:xsyd 4389

各有关同学:

     按照学工部的通知,2012-2013年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将于近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学费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 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9999js金沙老品牌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特别说明:本次学费补助、校内无息借款申请面向所有在校(非2012届毕业生)本科生(包括20119月申请过的同学)。

二、申请金额和比例

1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全校享受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由学工部酌情调整。

3、学费补助及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

四、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9999js金沙老品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于5月14日前交至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9陆老师处。

2 学院根据条件予以审核汇总,上报学工部。

3、 学工部汇总名单并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4、学工部审定,确定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名单,并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

  

附件:

《9999js金沙老品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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