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批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5-08 来源:xsyd 4389
各有关同学:
按照学工部的通知,2012-2013年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将于近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学费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 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9999js金沙老品牌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特别说明:本次学费补助、校内无息借款申请面向所有在校(非2012届毕业生)本科生(包括2011年9月申请过的同学)。
二、申请金额和比例
1、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全校享受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由学工部酌情调整。
3、学费补助及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
四、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9999js金沙老品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于5月14日前交至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9陆老师处。
2、 学院根据条件予以审核汇总,上报学工部。
3、 学工部汇总名单并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4、学工部审定,确定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名单,并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
附件:
《9999js金沙老品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