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9-16 来源: 1384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满足广大团员的入党需要,积极配合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将于近日启动2010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各团支部需严格遵照《9999js金沙老品牌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统一于9月中下旬完成“推优”工作。

“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注意加强程序性引导,综合考评团员各方面条件,广泛听取群众反馈意见,严格控制“推优”数量,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9999js金沙老品牌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并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共青团9999js金沙老品牌委员会

20109月16

 附件1:《9999js金沙老品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9999js金沙老品牌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