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9js金沙老品牌200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须知
一、就业时间的规定
(1)春季毕业生:一般应于3月19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学院应于3月20日前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部(以下简称就业中心管理部)报送《春季毕业生就业方案》。春季就业学生于3月底领取报到证,延期就业的最迟于6月底领取报到证。
(2)夏季毕业生:一般应于6月9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学院于6月10日前到学校就业中心管理部报送《暑期毕业生就业方案》。暑期就业学生于6月底领取报到证,延期就业的最迟于8月底领取报到证。
(3)秋季毕业生:一般应于8月23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学院于8月24前到学校就业中心管理部报送《秋季毕业生就业方案》。因8月底学校要向教育厅及教育部上报就业方案,没有落实单位的毕业生一般情况下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如毕业生申请延期就业,原则上列入下一年度的就业方案,与春季毕业生一起办理就业手续。
(4)冬季毕业生:原则上列入下一年度就业方案,最早于下一年度3月底领取报到证。如果需要在年底之前就业的,应于12月19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学院于12月20前到学校就业中心管理部报送《冬期毕业生就业方案》。
注:延期就业的毕业生需在学院上报就业方案前从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下载《9999js金沙老品牌毕业研究生延期就业申请表》,填好后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延期就业的毕业研究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后,要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交到学院,学院于每月19日前将名单交到就业中心管理部。学校于每月25日左右送浙江省教育厅审批,争取每月底为毕业生发放报到证(寒暑假除外),每期报到证名单将于月底公布于就业中心网站上。延期就业的春季和夏季毕业生只顺延一季,到下一季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学校将发放回生源所在地的报到证,这些学生落实就业单位后,按本须知中“改派”的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手续。
二、关于推荐表的使用
(1)就业推荐表由各学院负责发放和盖章,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下载“就业推荐表”。
(2)就业推荐表发放范围是在校培养类别为“公费”、“自筹”的学生,“委培”、“定向”、“在职”的学生不发。
(3)在校类别为“公费”、“自筹”的学生,培养方式一栏可填写“统分”。关于推荐表中“生源地区”,应届考入研究生填高考时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往届考生一般指入大学前;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的填考入前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4)就业推荐表原则上一人一份,由于报考公务员等原因确需重新办理就业推荐表的,由学院审核发放。
三、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1)《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制表,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各学院按就业研究生名册发放协议书,协议书编号与毕业生一一对应,学校依据协议书编号对毕业研究生的签约进行管理。已确定攻读博士(博士后)的毕业研究生不发就业协议书。以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招收的研究生,要严格按合同就业,不发就业协议书。入学时与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院签订的《9999js金沙老品牌MBA学生个人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上已经注明“毕业后,由自己解决就业问题”的学生,学校有义务给予就业指导,但不使用《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2)签约流程: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的各项内容后,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进京、沪、深、杭等地区就业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另外审批),然后交毕业生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在协议书“丙方培养单位签章” 栏目上签字并加盖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专用章(在学院)。学院留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以确保上报的就业方案准确无误、确保毕业生档案投递地址无误。学院最后将就业协议书统一交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中心管理部,纳入就业方案。
(注:与杭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通过 “杭州毕业生就业网(www.hzbys.com)”进行申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签署意见后,由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开具《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然后将接收函与协议书一起送交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
(3)毕业研究生要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凡遗失后要求补发的,须经严格的审批手续,补办手续如下: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是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若毕业生称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丢失的,须递交遗失补办申请并征得学院分管就业工作领导的书面同意,然后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的,予以补发。
(4)隐瞒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协议书,一经发现,学校将情况通报用人单位,并在校就业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批评。使用他人就业协议书签约的、伪造就业协议书的、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学校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关于报到证
(1)《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浙江省教育厅签发。定向、在职、委培学生不发报到证。
(2)研究生结业的,由学院在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的备注栏内注明“结业生”。
(3)就业方案为“出国”的毕业生,开具回生源所在地的报到证。毕业生也可以在其他地方落实户口、档案接收(如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等),手续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
(4)教育部规定,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报到的毕业研究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退回学校。
(5)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遗失后要求补发的,需先登报声明遗失,到档案中查报到证编号,再到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补办。
五、关于户口、档案的转移
(1)高校学生毕业后有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责任与义务。向学校申请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是指社会需求不足、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该专业无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需求或需求不足,生源所在地(指市、县一级)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的;正在办理出国留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交学校通信服务中心负责转递,不得交毕业生自带。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3)学生凭就业通知书到学校保卫部集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关于解除就业协议(即违约)的规定
(1)毕业生要慎重签约。在 “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模式中,学校应该尊重毕业生的个人意愿,同时更应维护全体学生的整体利益。过高的违约率意味着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机会的损失,也必将影响企事业单位对我校未来毕业生的评价和聘用意向。
(2)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盖章),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3)解约流程:要求办理解除就业协议手续的毕业生,从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下载《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交原签约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解除协议意见、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接收意见,经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审核盖章后,于每周三下午将《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交到学校就业中心管理部,学校审核同意后于下一周的周三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对手续不全、材料有虚假、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的违约申请,就业中心将不予同意或延期审核。
曾经办理过解约的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约后,学校不再受理该生的第二次解约申请;原则上不受理签约后一个月内递交的违约申请;原则上不受理2009年暑期毕业生在2009年春学期开学前以及2009年5月底以后递交的违约申请。
七、就业方案的调整(即改派)的有关规定
(详见《关于200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学毕[2006]6号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调整手续的受理范围是:毕业后两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等就业的毕业生。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调整手续。毕业生去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可从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下载);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就业调整手续的地点为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杭州市文晖路321号致远大厦底楼),联系电话为0571-88008632。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00。
八、其它
(1)就业中心管理部地址在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B104室,联系电话:87951536。学校就业中心网站地址为:http://www.career.zju.edu.cn,可查看FAQ(常见问题的回答)、下载表格、查询招聘活动信息、用人单位信息等,网站还提供北森测评、职商测评及“职前教育网络学堂”。
(2)学生职业咨询与辅导室地址在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B106、B108室,预约电话为8795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