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到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向学生发放《就业报到证》
1.就业协议书签订手续不全的(包括凭接收函、保证书上报就业方案的),暂缓发放《就业报到证》,待就业协议书签好后,凭所签协议书发放,并把协议书交就业中心。
2.定向、在职、委培同学不发报到证,已录取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学生不发报到证;
3.已开具报到证的学生,在下列情形下,于8月31日前把报到证退回就业中心:①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去攻读硕士、博士(博士后),学院在其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攻读学校;②预计不能在9月底前通过答辩,或未能毕业的的学生
二、改派的规定
(一)各高校集中签发外的个别就业报到证签发和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从市县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等就业调整手续,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受理。
(二)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在就业中心网站有关通知下载);
(三)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应及时申请补办,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须携带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在就业中心网站有关通知下载);
三、经批准办理延期就业的暑期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后,于7月15日前上交学院的于8月20领取报到证;于8月20日上交的于8月29日领取《就业报到证》。
四、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所有本科生《就业报到证》报到日期为:8月1日--8月31日,个别本科生报到日期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根据接收单位出具需要提前报到的书面意见到就业中心B104室办理,报到日期的起止间隔为1个月。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浙江教育大厦,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1-88008635,88008636,88008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