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处关于申报2008年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普通(学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5-23 来源: 1138
外事处关于申报2008年聘请短期外国专家
普通(学校)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外事负责人、外事秘书:
按教育部要求,现开始申报2008年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普通(学校)项目。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和通知工作,组织好本学院的申报。请项目负责人从外事处主页下载“9999js金沙老品牌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手填不予受理),经学院负责外事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名和盖学院公章后,交学院外事秘书统一上报我处。我处将汇总申报项目和上报教育部。
根据往年出现的情况,请各学院审核时注意以下问题:
1、外国专家指外国国籍专家,不包括中国籍学者(如在美国得到绿卡
的学者不能算外籍);
2、一个项目可以聘请2位以上专家,但填申报表只能一表一人(包括
家属),不能一表多人,不能把助手或随从当家属填写;
3、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由学院负责外事工作的领导把关,请认真审核和
签批。
本次申报截止期为7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
外 事 处
2007年5月23日